玉溪市中山医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公告
为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依法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,维护我院安全稳定,现将玉溪市中山医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范围
1. 扰乱医疗秩序类:“医托”“号贩子”“黑救护车”“黑护工”“黑殡葬”等扰乱正常就医秩序、侵害患者权益的行为。
2. 非法行医及违规诊疗类:无证行医、出租承包科室、超范围执业、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、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、“术中加价”、强迫医疗消费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。
3. 网络涉医类: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舆情敲诈、网络暴力、“网络医托”等侵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4. 行业垄断类:在药品、设备采购、工程建设等领域强揽工程、强买强卖、垄断资源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。
5. “保护伞”类:医院职工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、包庇纵容行业乱象的问题线索。
6. 其他涉黑涉恶行为:恶意医闹、威胁殴打医务人员、跟踪滋扰等“软暴力”侵害医务人员及群众权益的行为。
二、举报渠道
主要通过受理来访、电话、信件举报等方式受理。
举报电话:0877-8866101(党政综合办)、0877-8866131(纪检监察室)、0877-8866171(保卫科)。地址:澄江市竹园北路1号玉溪市中山医院。
三、举报须知
1.举报人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包括被举报人基本情况,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参与人员(绰号)、户籍地等基本情况,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,以及物证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。
2.举报人对所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。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.鼓励实名举报,注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有效联系电话等,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,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对威胁、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,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。
玉溪市中山医院
2026年8月18日